權威發布!九江市物業管理條例宣傳貫徹工作方案(九江市物業管理條例2021)
九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九江市物業管理條例 宣傳貫徹工作方案的通知
九府辦字〔2021〕21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九江市物業管理條例》已由九江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于2020年11月9日通過,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于2020年11月25日批準,自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為更好地貫徹落實《條例》,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宣傳貫徹工作方案》予以印發,請遵照實施。 2021年3月9日
《九江市物業管理條例》
宣傳貫徹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好《九江市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加強對我市物業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規范物業管理活動,營造良好的生活環境,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以學習宣傳貫徹《條例》為契機,增強公民依法守約意識,厘清物業管理相關主體的法律責任,提升社會認知度。把《條例》的各項制度設計、行為規范和監管措施落到實處,保障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促進全市物業服務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工作目標
把《條例》的學習、宣傳、貫徹作為現階段的工作重點,真正做到宣傳到位、學習到位、執行到位。各地各部門要按照市人大執法要求,認真抓好《條例》的宣傳貫徹落實,嚴格遵守《條例》,把各項監管活動納入法治軌道,依法行政、依法履職。通過《條例》的學習宣傳貫徹實現三個目標: (一)通過發放宣傳材料、張貼標語、現場咨詢、報紙、電視、網絡、新聞媒體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條例》,擴大《條例》的影響力,提高全社會對《條例》的認知度。 (二)開展多層次的培訓、講座、座談等學習討論,深刻領會《條例》條文含義,增強執法人員、從業人員、業主學法守法的自覺性。力爭做到相關單位業務工作人員培訓率100%,相關企業主要負責人、主要管理人員、項目經理培訓率100%。 (三)以問題為導向,進一步建立和完善物業管理相關制度規定,確保《條例》有效落地。
三、工作步驟
學習宣傳貫徹工作主要為五個階段: (一)學習宣傳階段(2021年3月31日前)。一是市住建局加大《條例》的學習宣傳貫徹力度,充分運用橫幅、標語、媒體、顯示屏、現場咨詢等載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貫徹活動,重點組織開展“宣傳月”活動。各縣(市、區)同步開展本縣(市、區)宣傳貫徹工作,以問答的形式印制宣傳材料,向本轄區有關單位、企業、個人等免費發放。制作《條例》電子版在物業服務企業工作微信群、小區業主微信群發送;以黨建引領為切入點,選擇不同類型的物管小區,作為《條例》宣傳貫徹示范點,形成宣傳貫徹《條例》以點帶面的效果。結合“雙隨機一公開”、優秀示范小區和優秀物業服務企業評比,組織形成多樣的宣傳和執法活動。二是市住建局組織市、縣(市、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相關人員集中培訓,邀請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專家解讀《條例》,指導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執法人員正確掌握《條例》精神,提高執法水平;市住建局牽頭,市房協負責組織物業服務企業從業人員進行《條例》的學習培訓,促進物業服務企業從業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各縣(市、區)、各部門結合工作實際,組織相關單位、相關企業、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業主委員會等人員進行系統培訓,實現相關人員《條例》學習培訓全覆蓋。 (二)完善制定配套政策階段(2021年4月30日前)。重點做好“清、改、立”三方面工作。“清”:各地各部門對照《條例》條款,按程序清理現有的政府規范性文件,對現有的物業管理業務內容和流程進行全面清理,并形成清單。“改”:各地各部門要對照清單,組織相關人員完成“改”的相關工作,重點完成規范性文件的修訂工作,完成物業管理業務內容和業務流程的調整、更新。“立”:市住建局組織完成《九江市物業服務企業和項目負責人信用信息管理辦法》《九江市住宅小區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經費管理辦法》《九江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九江市物業服務合同(示范文本)》《九江市物管小區臨時管理規約》《九江市物管小區管理規約》和《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等制度的制定。其他部門也應完成相關配套文件的制定。 (三)組織實施階段(2021年5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按照《條例》最新要求,各縣(市、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要以《條例》實施為契機,主動會同有關部門針對社會反映強烈的物業管理領域違法違規行為進行集中執法檢查活動,把貫徹執行《條例》作為監管執法的重要內容,增強監管執法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對監管執法過程中發現的典型案例,借助媒體予以通報,通過以案釋法向企業、業主宣傳普及《條例》相關規定,引導企業、業主正確行使權利、切實履行法定義務,堅決維護《條例》的嚴肅性。相關部門要以貫徹《條例》為契機,強化執法,凈化市場。要加快推動物業管理委員會制度的落定,每個縣(市、區)物業管理委員會的成立不少于3個,確保2022年前形成一批貫徹落實成果。 (四)檢查驗收階段(2022年1月1日-2022年2月28日)。在宣傳貫徹活動結束后,各地各部門要根據工作安排,組織對《條例》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自查評估,找出存在問題,組織限期整改。 (五)反饋總結階段(2022年3月1日-2022年4月30日)。各地各部門要及時對《條例》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總結,查找不足,整改提升。對《條例》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好做法和先進典型,要積極宣傳,營造遵紀守法的良好氛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條例》作為我市規范物業管理活動的一部地方性法規,具有更強的操作性、針對性,為物業管理工作提供了法規依據和制度保障,對促進我市物業服務行業持續健康發展有著重大而深遠的意義。各地各部門要把學習宣傳貫徹工作作為當前一項重要工作任務來抓,主要領導和負責人要帶頭學、認真學,親自安排部署,定期關注學習宣傳貫徹工作進展情況,及時發現和解決學習宣傳貫徹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確保學習宣傳貫徹工作取得實效。
(二)強化培訓。《條例》的學習宣傳貫徹活動要堅持面向基層、深入持久、注重實效,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學習宣傳活動,形成全方位、多渠道、多角度的宣傳態勢。要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培訓學習,深刻領會《條例》的立法意義、立法宗旨、基本制度和主要內容,切實掌握《條例》的立法精神。要通過辦班培訓、集中學習、專家講座、座談討論等形式,不斷增強法律意識,提升行業執法水平。
(三)嚴格考核。各地各行業主管部門是學習宣傳貫徹活動的主體,要強化督導檢查,重點檢查學習宣傳貫徹工作的安排部署、人員培訓、執法檢查等落實開展情況,不斷提高解決物業矛盾糾紛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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