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錢花在“刀刃”上!江西出臺基層工會經費管理新規(江西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
江西新聞客戶端訊(江西日報全媒體記者齊美煜)9月7日,記者從省總工會獲悉:為進一步規范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更好滿足廣大職工提高生活品質需要,新修訂的《江西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辦法》近日出爐。
新修訂的實施辦法規范了基層工會開展文體活動、春秋游、結婚及符合政策的生育慰問等經費支出標準上限。比如,工會會員結婚及符合政策的生育,可以分別向本人發放不超過800元的慰問品。
新修訂的實施辦法明確,勞模職工療休養支出用于基層工會組織和開展的勞動模范和職工療休養活動的公雜費等補助支出。職工(勞模)療休養活動按中華全國總工會、省總工會等有關規定執行。基層工會按規定組織節日慰問、生日慰問或其他相關工會活動時,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采購脫貧地區產品作為慰問品。
新修訂的實施辦法新增對職工健身活動、“六一”國際兒童節慰問、職工子女托管、托育服務等支出管理要求,確保工會經費支出管理合法合規。比如,基層工會可以用工會經費列支“六一”國際兒童節慰問支出,必須組織活動,慰問范圍必須是參加活動并且有14周歲以下兒童的職工,由基層工會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標準。不得不組織活動直接使用工會經費購買發放慰問品。具備條件的基層工會可立足自身工會經費預算管理實際,為本單位職工開展子女托管、托育服務。但必須履行必要的集體決策程序,依法依規給予適當工會經費補助,不得直接用工會經費為符合托管、托育條件的職工發放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