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豐縣崗集鎮:非公黨建工作制度“三強化” 確保入企服務更“有為”
為踐行服務企業“店小二”精神,去年以來,長豐縣崗集鎮探索制定“一辦法四制度一標準”,加強非公黨建指導員制度建設,促進黨建指導員管理制度化、標準化、規范化,不斷提高崗集鎮非公黨建工作質效。
強化走訪指導制度,確保指導員“勤為”。鎮非公黨建指導站根據鎮域企業特點和黨建指導員實際,制定《崗集鎮非公黨建指導員管理辦法》,要求黨建指導員結合每年度“兩新”組織黨建工作任務積極履行組織宣傳、聯系服務、協調指導等職能,推動包聯的“兩新”組織實現黨建工作和事業發展“雙提升”。黨建指導員認真開展調查摸底,準確掌握非公企業的基本情況和黨建工作情況,著力提升“兩個覆蓋”質效。對包聯企業每月至少走訪1次,進行黨建業務指導及加強企業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建設,消除空白點企業,為黨建工作打下良好的群眾基礎。同時充分發揮單位和自身優勢,推動“黨建強企”聯合行動落實落細,利用“善治長豐”平臺功能,積極協調解決包聯企業發展中的實際困難。
強化教育管理制度,確保指導員“善為”。建立健全鎮黨委兜底培訓工作機制,采取線上 線下相結合形式,開展年度春訓、季度參觀學習、月度主題沙龍研討交流、“思政微課”宣講等,落實黨建指導員崗前培訓和定期培訓,不斷提高黨建指導員業務能力。每人每年至少參加1次培訓,全年累計參加培訓不少于24個課時。同時建立健全非公黨建指導員實名化備案管理制度,對所包聯企業及工作開展情況逐人建檔。完善動態跟蹤報備機制,及時更新非公黨建指導員隊伍變化情況。探索建立分類管理系統,根據非公黨建指導員特長特點、工作情況分類別建立子系統,注意遴選一批黨性修養高、業務能力強、實踐經驗豐富的黨建指導員作為“兩新”組織黨建培訓教師。
強化考核激勵制度,確保指導員“想為”。為督促黨建指導員積極履行崗位職責,不定期對黨建指導員工作情況進行抽查,對進入狀態比較慢的進行指導推動;對責任心不強、工作不力、履職不到位的,予以通報。將非公黨建指導員“善治長豐”APP任務完成情況,作為年度考核的依據。無特殊原因3個月未完成任務的,予以撤銷職務。將包聯企業黨組織班子建設、黨員作用發揮、黨建工作開展、村企共建等黨員活動開展情況納入非公黨建指導員年度考核內容,考核結果向所在部門、村(社區)反饋。注重考核結果運用,將考核結果與評先評優掛鉤。同時每年度對表現突出、工作成績明顯的黨建指導員采取適當方式表彰,并在一定范圍宣傳,激發黨建指導員工作積極性和榮譽感。(劉倩 代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