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推進市以下垂管單位紀檢機構改革(重慶推進市以下垂管單位紀檢機構改革)
近日,記者從重慶市紀委監委獲悉,該市積極探索市以下垂直管理單位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印發《市以下垂直管理和市級統一管理的區縣級單位紀檢監察有關事項的通知》,分事設權、分級授權,理順派駐紀檢監察組、垂直管理單位紀檢機構、區縣紀委監委工作關系。
“在改革過程中,我們根據黨的領導體制、黨建工作機制及干部管理體制的不同,劃分為‘垂直管理類’‘統一管理類’兩類。”重慶市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介紹,“垂直管理類”即編制人事關系在市級部門的公安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場監管局等;“統一管理類”即編制人事由市級統一管理、黨的關系實行屬地化管理的區縣法院、檢察院、審計局等。
結合機構改革實際,該市紀委監委明確垂管單位紀檢機構接受市紀委監委派駐相應市局紀檢監察組的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統一管理單位紀檢機構查辦案件以所在區縣紀委監委領導為主,每半年向區縣紀委監委報告工作。
在此基礎上,重慶市根據明晰職責邊界的原則,明確問題線索分級受理、線索移送歸口辦理、案件管轄分級分工負責、數據統計統一歸口報送的工作路徑。比如,在案件管轄方面,垂管區級單位中有市局黨組(黨委)管理干部涉嫌違紀、職務違法的案件由駐市局紀檢監察組管轄;垂管區級單位黨組管理干部涉嫌違紀的案件由本單位紀檢機構管轄,涉嫌職務違法的案件一般由區縣紀委監委管轄;涉嫌職務犯罪的案件,一般由所在區縣紀委監委管轄,必要時由市紀委監委指定管轄。
“通過參加綜合監督部門黨組(黨委)的重要會議,叫停‘三重一大’事項議題1個;為3家單位638人出具黨風廉政意見;處置問題線索38件,立案10件10人,誡勉3人,辦理信訪舉報107件……”這是駐市市場監管局紀檢監察組今年以來監督執紀問責的數據。“這些是紀檢監察體制改革最直接的成效。”該紀檢監察組負責人說。據了解,改革以來,駐市公安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場監管局紀檢監察組、垂管區級紀檢機構共處置問題線索172件,立案35件,處分29人,運用“四種形態”處理1058人,其中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理占比96%。(記者 何清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