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并支持黨員擔任業委會主任,深圳業主大會和業委會新規公開征求意見
來源:讀特
4月28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發布通告,《深圳市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修訂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指導規則》)自4月27日起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該指導規則明確,鼓勵并支持有黨員身份的委員擔任業主委員會主任,由街道辦事處依法組織、協調本轄區內業主委員會的選舉工作。
為規范小區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物業管理活動,加強和完善城市社區治理工作,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根據新修訂的《深圳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新《條例》)及深圳經濟特區物業管理工作需求,經過深入調研、征求各方意見,并經專題會議研究,修訂了《深圳市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
據介紹,修訂后的《指導規則》共包括五個章節,分別為第一章總則、第二章業主大會、第三章業主委員會、第四章業主監事會、第五章附則。相較原《指導規則》,在體例上,增設了業主監事會章節;在內容上,細化了業主大會投票與計票規則等。本次《指導規則》修訂亮點主要體現以下幾個方面:
明確黨建引領業主委員會成立和運作的機制
修訂后的《指導規則》規定社區黨委可以在物業管理區域建立黨的基層組織,街道黨工委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黨組織建設情況納入社區黨委工作的考核范圍。同等條件下有黨員身份的業主可優先確定為業主委員會委員、候補委員候選人,鼓勵并支持有黨員身份的委員擔任業主委員會主任。
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業主監事會或監事、物業服務企業等在社區黨委的領導下依法依規開展物業管理活動。積極營造黨建引領下的多方主體共建共治共享的住宅小區治理格局。
加強街道辦領導業主委員會選舉和換屆
修訂后的《指導規則》明確街道辦事處依法組織、協調本轄區內業主委員會的選舉工作。同時,業主委員會任期屆滿前六個月,經業主委員會或物業服務企業報告后,由街道辦事處組織成立換屆小組,開展換屆選舉工作。籌備組籌備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經費由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承擔。
完善物業管理區域業主自我監督制度
為細化《條例》中業主監事會制度,規范業主監事會成立和運作,修訂后的《指導規則》明確了業主監事會的組成、選舉辦法、職責、工作規則以及監事職務終止等規定,在制度上保障業主監事會的相對獨立,以便其更好的發揮監督作用,健全業主自我監督體系。
制定業主委員會選舉辦法示范文本
修訂后的《指導規則》將《業委會選舉辦法(示范文本)》作為附件,明確業委員委員和候補委員組成人數、候選人產生辦法、投票辦法、選舉流程等,以便提高業主委員會選舉工作效率,推動業委會選舉更加規范化。
明確小區業主組織的職責邊界
業主大會是小區物業管理事務的最高決策機構,由全體業主組成,決定小區業主有關的物業管理共同事務;業主委員會作為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由業主大會依法選舉產生,負責具體執行業主大會有關決定,監督物業服務企業的工作;業主監事會作為業主大會的監督機構,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但不參與小區具體的物業管理工作,各小區可結合實際情況決定是否設立業主監事會。
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5月30日前,通過以下兩種方式反饋意見:
(一)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深圳市福田區振華路8號設計大廈920室(郵政編碼:518031),并請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征求意見反饋”字樣。
(二)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wyjg@zjj.sz.gov.cn。郵件題目請寫“《深圳市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征求意見反饋”。
(原標題《鼓勵并支持黨員擔任業委會主任 新版《深圳市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公開征求意見》)
見習編輯 連博 審讀 吳劍林 審核 李怡天 王雯
(作者:深圳特區報記者 竇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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