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社區網格化管理的八條措施(社區疫情防控網格化管理方案)
為堅決防止疫情輸入,把疫情防控社區網格化管理工作抓實抓細抓落地,特制定八條措施,請認真組織落實。
一是加強體系建設。各區縣建立健全“區縣領導分包街道,街道領導分包社區,社區干部分包小區樓院”的三級網格管理體系。街道網格長由區縣級分包領導擔任,街道黨政負責人等擔任網格員;社區網格長由街道黨政負責人擔任,社區干部、衛生服務中心、轄區派出所民警等擔任網格員;小區樓院網格長由社區負責同志擔任,樓院長、小區物業工作人員等擔任網格員。
二是加強人員篩查。各區縣要督促指導各小區、“三不管”樓院、城中村等,在不影響群眾正常出行的基礎上,合理規劃出入通道,原則上只保留一個出入口,在出入口設立疫情防控站點,由網格員落實好出入人員測溫、驗碼、戴口罩、消毒等措施,并查驗居民出入證(本市各小區出入證通用互認),確保外地來蘭返蘭人員篩查全覆蓋、發現更及時,對發現的外地來蘭返蘭人員及時落實相應措施。賓館、酒店安排專人負責,參照以上職責做好入住賓客管理工作。
三是加強人員管控。對發現的低風險區來蘭返蘭人員,由網格員核查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對無陰性證明的詳細登記個人信息,立即報告社區進行核酸檢測;對中風險區來蘭返蘭人員核查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由社區落實14天居家健康監測、不少于三次核酸檢測,對無陰性證明的立即臨時留觀進行核酸檢測;對高風險區來蘭返蘭人員,由區縣落實14天集中隔離、不少于三次核酸檢測;對入境并解除集中隔離后來蘭返蘭人員,由社區落實14天居家健康監測、不少于三次核酸檢測。對檢測陽性人員第一時間報告屬地衛健部門,及時規范處置并立即上報。
四是加強管理保障。各區縣制定完善網格化管理工作方案,編制三級網格管理人員名冊,統籌做好本轄區網格管理人員、物資的調劑。安排警力做好重點區域巡查和秩序維護等,對拒不配合健康監測管理的人員依法處置。安排一線人員盡快優先接種新冠疫苗,定期開展核酸檢測。
五是加強宣傳引導。在小區門口、樓院入口等顯要位置,張貼公示防控相關政策及網格管理負責人、社區24小時值班電話等信息,確保溝通聯絡順暢。宣傳引導外地來蘭返蘭人員抵蘭3天前主動向目的地所在社區報備,抵蘭后向社區主動報告,配合落實健康監測管理措施。
六是加強行業監管。有物業的小區(含單位家屬院小區)由市、區縣住建部門作為督導責任單位,“三不管”樓院由屬地街道作為督導責任單位,賓館酒店等由市、區縣商務部門作為督導責任單位,其他小區根據實際情況,由區縣確定督導責任單位。
七是加強督查檢查。市聯防聯控領導小組督查組、各區縣要加大督查工作頻次,對以上防控措施落實情況開展明察暗訪,對工作不到位的進行通報、督促整改并報同級聯防聯控領導小組。對工作不力造成后果的,依法依規嚴肅追究單位和個人責任。
八是加強值班報告。區縣、街道、社區、相關部門及各防控站點要做到24小時值班值守。各區縣落實“每日一報”制度,于每天晚上8點前將本轄區來蘭返蘭人員篩查、檢測、管控等情況報市聯防聯控領導小組檢測救治組。
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聯防
聯控領導小組
2021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