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陽:村干部報酬“群眾說了算”——合陽縣出臺村干部績效考核辦法
渭南青年網(編輯 陽光 通訊員 魯健張淋柄)近日,為進一步調動村干部抓脫貧攻堅積極性,確保村干部能拿出80%以上的精力抓精準扶貧脫貧,合陽縣制定出臺《村(組)干部績效考核辦法(試行)》,對村干部績效考核突出“群眾評議”,真正將群眾的評議意見納入村干部績效考核,力促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
該縣村干部補貼按照基本補貼20%、績效補貼80%的標準發放。基本補貼由縣財政局按月予以發放,績效補貼的50%由鎮(街)黨(工)委根據工作考核,按季度予以發放;50%根據年度群眾評議考核結果,年終一次性予以發放。
考核包括鎮(街)工作考核和年度群眾評議考核兩部分,圍繞基層黨建、脫貧攻堅、產業發展、美麗鄉村建設等方面內容進行,重點考核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和群眾滿意度等情況。鎮(街)黨(工)委工作考核(占50%),每季度末由鎮(街)根據交辦的階段性重點工作任務,結合村干部平時個人崗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由各鎮(街)采取“聽、看、查、評”的方式,按照百分制量化評分,逐村逐人進行季度考核打分。年度工作考核由全年四個季度考核加權平均所得分值組成。群眾綜合評議考核(占50%),每年12月中旬,村干部就負責的工作任務和承諾事項辦理完成情況進行述職,接受群眾評議。測評項目包括服務群眾、工作實績、廉潔自律。群眾評議考核按照參會總人數評議得分取平均值確定最終考核分值。
村干部績效考核按照百分制評定等次,90-100分的為優秀,75-89分的為稱職,60-74分的為基本稱職,60分以下的為不稱職。對考核結果為“優秀”的,通過適當形式進行鼓勵激勵,并作為推薦上級黨組織評優推先的依據;對考核結果為“基本稱職”的,取消評優推先資格,并由各鎮(街)黨(工)委指派專人開展談心談話;對考核結果為“不稱職”的,由鎮(街)主要領導對其進行誡勉談話,經誡勉談話后無明顯改正、群眾反映強烈的,由鎮(街)勸其自行辭職。該縣把考核結果記入村干部個人檔案,并與追趕超越、“三項機制”運用相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