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教育費核算管理規范(職工教育費核算管理規范最新)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職工教育費管理,提升企業企業競爭力、增強企業凝聚力、提高企業戰斗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企業會計制度》和公司《財務管理規定》等有關要求,特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 本規范適用于公司及所屬分支機構(子公司、控股公司)。
第三條 職工教育費主要費用支出屬性分為職工教育培訓費、工會職工教育費、黨群教育費和辦公(雜支)費。
(一)職工教育培訓費由綜合管理部作為主責管理部門;
(二)工會費留用經費25%可以用于工會職工教育費支出,有工會組織的,由工會作為主責部門;
(三)黨群教育費由黨建辦公室作為主責管理部門。企業中黨員超過3人的,應該申請設立黨支部,成立黨建辦公室。
(四)日常辦公費中統一使用的零星專業書刊等支出,由行政職能部門作為主責管理部門。
第四條 職工教育培訓費采用預提結算報銷制度,是指按稅法規定可以以計稅工資的一定比例提取的用于企業職工培訓的費用。
第五條 職工教育培訓費核算原則:
(一)按照職工計稅工資總額的8%計提。
(二)當年支出超過計提標準的,結轉下年按標準計提彌補。
(三)年末預提職工教育培訓費有結余的,應當沖回。
第二章 開支范圍
第六條 職工教育經費:
(一)上崗和轉崗培訓費;
(二)各類崗位適應性培訓費;
(三)崗位培訓、職業技術等級培訓、高技能人才培訓費;
(四)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費;
(五)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費;
(六)企業組織的職工外送培訓費;
(七)職工參加的職業技能鑒定費、職業資格認證費;
(八)教學設備與設施購置費;
(九)職工崗位自學成才獎勵費;
(十)職工教育培訓管理費,包括企業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管理人員崗位管理技能培訓費等;
(十一)職工教育的其他開支費用。
第七條 開支范圍:
(一)公務費。包括教職員工的辦公費、差旅費、教學器具的維修費等。
(二)業務費。包括教員教學實驗和購置講義、資料等費用。
(三)兼課酬金。是指聘請兼職教員、引導人的兼課酬金。
(四)實習研究費。學員在公司生產實習和經批準到外單位實習研究,以及畢業設計所發生的費用。
(五)設備購置費。主要是指購置一般器具、儀器、圖書等費用。
(六)委托外單位代培經費。選送職工到院校或培訓機構代為培訓,按國家規定應支付的進修培訓費。
(七)其他教育、培訓零星開支。
第八條 不能列支的范圍:
(一)職工參加學歷教育、學位教育的學費(成教的碩士、博士、MBA、EMBA等與個人有關的),不得計入教育經費,也不得在稅前扣除;
(二)專職教職員工的工資和各項勞保、福利、獎金等,以及按規定發給脫產學習的學員工資,不包括在職工教育經費以內,由本人所在單位按規定開支。
(三)學員學習用品,不得在職工教育經費中開支。
(四)舉辦職工教育所必需購置的設備,凡符合固定資產標準的,按規定分別由企業更新改造資金、行政、事業費中開支,不列入職工教育經費。
(五)舉辦職工教育所需的教室、校舍、教育基地,應按因陋就簡的原則,盡量在現有房屋中調劑解決。需要租用的,不列入職工教育經費。
(六)企業高層管理人員計劃境外培訓和考察,其一次性單項支出較高的費用應從其他管理費用中支出。
第三章 繼續教育費補助
第九條 繼續教育內容包括公需科目和專業科目。公需科目包括專業技術人員應當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規、理論政策、職業道德、技術信息等基本知識。專業科目包括專業技術人員從事專業工作應當掌握的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新方法等專業知識。
第十條 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時間,每年累計應不少于90學時,其中,專業科目一般不少于總學時的三分之二。專業技術人員通過下列方式參加繼續教育的,計入本人當年繼續教育學時:
(一)參加培訓班、研修班或者進修班學習;
(二)參加相關的繼續教育實踐活動;
(三)參加遠程教育;
(四)參加學術會議、學術講座、學術訪問等活動;
(五)符合規定的其他方式。
第十一條 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基本補助發放條件:
(一)專業院校畢業,兩年內無從業資格證書的,發放繼續教育基本補助費;
(二)專業技術人員每年經過所在地區政府主管機構認證的并備案的,發放繼續教育基本補助費。
第十二條 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補助發放采取一次申請審批,每年3月份審查報備。
采取補助發放后,年度繼續教育培訓費不再報銷。
第十三條 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補助審批流程:
(一)個人填寫《繼續教育基本補助申請表》,附學歷復印件、資格證書復印件,參加培訓的證明;
(二)綜合管理部負責審查報批;
(三)公示《年度繼續教育基本補助表》;
(四)《申請表》及相關資料全部報財務職能部門備案,職能管理部門留存電子版,財務中心根據標準發放12個月。
(五)第二年后,僅報備參加培訓證明。
第十四條 除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補助費按月發放外,其他職工教育培訓實行一事一報制度。
第四章 稅前扣除規定
第十五條 普通企業稅前扣除規定:
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關于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1號)】。
第十六條 特殊企業稅前扣除規定
(一)開發新技術、研究新產品的技術培訓費用的,可直接在成本中列支;
(二)基本建設單位舉辦職工教育的經費,在基本建設投資中開支。
(三)關停企業和基本建設停緩建單位舉辦職工教育的經費,在關停企業清理維護費和停緩建單位的維護費中開支。
第五章 會計核算
第十七條 提取的職工教育經費作為一項流動負債,其提取和使用在“應付職工薪酬”相應的“職工教育費”明細科目賬戶下進行核算。
第十八條 計提月份職工教育經費的相關會計分錄
借:制造(銷售、管理)費用-職工薪酬-職工教育培訓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教育費
第十九條 實際發生職工教育費用時的相關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教育費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第二十條 期末,計提職工教育費結余時的相關會計分錄
借:制造(銷售、管理)費用-職工薪酬-職工教育培訓費(紅字)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教育費(紅字)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綜合管理部要會同財務中心擬訂職工教育培訓補助具體標準、實施辦法。
第二十二條 本規范由財務職能部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規范自印發之日起開始執行。
附表:1、繼續教育基本補助申請表
附表
繼續教育基本補助申請表
姓 名 | 入司時間 | 部 門 | 電子照片 | |||
崗 位 | 資格證書 名 稱 | 學 歷 | ||||
工資職級 | 比例 | 月補助 金 額 | ||||
畢業學校 | 專 業 | |||||
培訓機構名 稱 | 報備單位 | 市財政局 | ||||
部 門 審查意見 | ||||||
分管領導審查意見 | ||||||
綜合部 意 見 | ||||||
批準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