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煙臺市黨群服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辦法》(煙臺黨群服務中心招聘)
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兩新”組織工委書記李天浩就《煙臺市黨群服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辦法》相關情況進行了解讀
膠東在線9月11日訊(記者 侯嘉偉)9月11日上午,煙臺市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煙臺市黨群服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新聞發布會。會上,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兩新”組織工委書記李天浩就《煙臺市黨群服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辦法》相關情況進行了解讀。
黨群服務中心是基層黨建的“物化”依托,是我們開展黨建、治理、服務等工作的實體性節點和主要陣地。中組部和省委組織部對黨群服務中心建設作出了明確部署,要求各級建立功能綜合化、布局體系化,上下聯通、全面覆蓋的黨群服務陣地。近年來,煙臺市一直把黨群服務中心建設作為強基固本的戰略之舉,不斷提升建設標準,強化力量統籌,拓寬經費來源,推動各類黨群服務陣地實現外觀標識、功能布局、服務流程、編號管理“四統一”,打造了一批集黨務、政務、便民服務于一體的綜合性、一站式平臺。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強化基層黨建工作實體支撐,著力解決好黨群服務陣地承載功能不夠強、服務網絡覆蓋不夠密等問題,市委組織部會同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民政局聯合制定了《煙臺市黨群服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辦法》,同步配套制定《煙臺市黨群服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手冊》,出臺全省首個黨群服務中心地方標準《黨群服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建設和管理規范》,統籌推進各類黨群服務中心建設,讓黨員群眾享受更加便捷高效的“家門口”服務,進一步擴大基層黨組織的影響力和凝聚力。
在辦法制定過程中,突出把握好三點:一是著眼統籌整合,促進街道、城市社區、各類園區、商務樓宇、商圈市場等活動服務場所集約共用、功能互補,實現使用效益最大化。二是著眼區域聯動,有效聯結區域內各類黨組織資源,為“兩新”組織、駐區單位黨組織開展工作和活動創造條件,推動共駐共建。三是著眼服務為本,堅持服務黨員、服務群眾、服務社會,開門辦中心、開門搞活動、開門做服務,努力實現“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不斷提升黨員群眾獲得感和滿意度。
《辦法》從場所設施、機構設置、窗口設置、人員管理、業務事項、管理制度、服務流程、網絡服務、經費保障、監督檢查等10個方面提出明確標準規范(簡稱“紅壘十標”),主要內容如下:
1.推進“場所設施標準化”。主要是4個規范:一是規范外觀標識。對各級黨群服務中心名稱、標識牌樣式及懸掛位置、指引牌設置等進行統一明確。其中,黨群服務中心標識突出黨的元素,黨徽居中,寓意黨統領一切;黨旗飄揚,居下承托,寓意高舉黨的旗幟;左邊齒輪、右邊麥穗,代表工農聯盟緊緊團結在黨的周圍;黨徽下面由煙臺的首字母“YT”變形而成,象征雙手托起黨徽。二是規范選址建設。縣市區黨群服務中心建筑面積不低于2000平方米,依托政務服務中心建設的,不低于5000平方米;街道(鄉鎮)黨群服務中心建筑面積不低于1000平方米,盡量單獨建設,依托街道(鄉鎮)辦公樓建設的,用于服務群眾和開展活動的面積不低于1000平方米;新建城市社區黨群服務中心最少不低于600平方米,2015年以前已建成的社區不低于300平方米;黨建引領鄉村振興示范片區黨群服務中心原則上不少于600平方米。三是規范功能設置。縣市區黨群服務中心設置日常辦公區、綜合服務區、黨群活動區、宣傳教育區、辦事休息區等5大區域;街道(鄉鎮)、城市社區、黨建引領鄉村振興示范片區黨群服務中心在5大功能區基礎上增加共治理事區,并可根據實際需要,實行“一室多用”。四是規范設施配備。各類黨群服務中心根據功能區設置、工作和活動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辦公設備和活動設施。有條件的黨群服務中心,可配備電子顯示屏、觸摸查詢儀、排隊叫號機及其它自助服務終端設備。
2.推進“機構設置標準化”。縣市區黨群服務中心可成立專門機構或安排相關單位具體負責,做好人員配備等工作;依托縣市區政務服務中心建設運行的黨群服務中心,由行政審批服務局有關負責同志兼任黨群服務中心主任。街道(鄉鎮)黨群服務中心按照規定統一設置為事業單位,按副科級配備主任,并安排一定數量的專兼職工作人員。城市社區黨群服務中心由社區黨組織書記總體負責,安排專人負責管理運行;黨建引領鄉村振興示范片區黨群服務中心安排1名街道(鄉鎮)黨(工)委班子成員總體負責,工作片干部和所依托的中心村黨組織書記負責日常管理運行。
3.推進“窗口設置標準化”。縣市區黨群服務中心窗口設置按國家、省有關規定標準執行;街道(鄉鎮)黨群服務中心一般設置綜合業務或專門業務、幫辦代辦、咨詢投訴三大類窗口;城市社區、黨建引領鄉村振興示范片區黨群服務中心一般設置綜合業務或專門業務、幫辦代辦兩大類窗口。同時,大力推進“一窗受理、一次辦好”改革,抓好試點先行,盡快全面推開。
4.推進“人員管理標準化”。主要是4個強化:一是強化選拔配備。原則上,進駐街道(鄉鎮)黨群服務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員應為業務骨干或后備干部,相對固定到窗口工作一年以上。二是強化教育培訓。街道(鄉鎮)統一對窗口服務人員進行崗前培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三是強化日常管理。實行錯時延時、坐班值班、預約上門等服務,拓展服務黨員群眾形式;建立窗口工作人員管理檔案,加強日常寫實記錄;工作人員著裝應相對統一,統一佩戴工作牌上崗。四是強化工作考核。由各縣市區統一制定本區域內各類黨群服務中心窗口及人員監督考核制度。
5.推進“業務事項標準化”。主要分為2個方面:在黨群服務方面,主要提供黨建指導、教育管理、創業服務、人才聯絡、志愿幫扶、文體活動等6大類服務事項。在公共服務方面,以縣市區為單位,區分不同類型,分別制定《公共服務事項清單》,未經審批備案,嚴禁任何部門單位“搭車加塞”“硬性攤派”工作任務。
6.推進“管理制度標準化”。主要是規范6項制度:一是實行首接負責制。首問責任人對職責范圍內的事項應立即接辦,對職責范圍外的事項應主動將辦事人引導至承辦人。二是實行服務承諾制。組織各類黨群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向社會公開承諾提供的服務內容,提高服務質量。三是實行限時辦結制。申請人咨詢、辦理服務事項時,經辦人應依據規定,在承諾期限內予以答復或辦結。能當場辦結的,應當立即辦、馬上辦。四是實行一次性告知制。申請人現場或電話咨詢有關事項時,經辦人須一次性告知辦理事項的依據、時限、程序、所需材料,或者不予辦理的理由。五是實行投訴舉報制度。各類黨群服務中心設立投訴舉報電話并對外公布,受理服務對象的投訴舉報,開門傾聽群眾意見建議。六是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首接負責、限時辦結等制度,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損害辦事群眾合法權益的,按照規定追究責任。
7.推進“服務流程標準化”。主要是6個方面:一是全環節進廳。街道(鄉鎮)具有行政審批權力及公共服務職能的機構及科室,將受理、辦理、現場勘驗、技術論證、收費等環節,納入街道(鄉鎮)黨群服務中心綜合服務區一體化辦理。二是充分授權到位。本著“進一扇門、一次辦好”的原則,所有進駐黨群服務中心綜合服務區的部門單位,應對窗口首席代表進行充分授權,簽訂《授權責任書》。三是杜絕濫設條件。嚴格落實清單之外無審批、目錄之外無證明制度,不得要求辦事群眾出具《黨群服務中心審批服務指南》要求之外的材料。四是落實代辦服務。把代繳代辦代理作為主動服務環節,納入到審批服務流程,根據申請人委托,以無償代辦的形式,提供“保姆式”幫辦代辦服務。五是建立“三張清單”。著眼區域內黨員群眾、單位團體等需求,整合各方資源,建立需求清單、資源清單、項目清單等“三張清單”。六是規范基礎檔案。建立審批服務臺賬、代辦服務臺賬、印章使用臺賬等檔案資料,將服務環節落實到人、服務責任卡實到位。
8.推行“網絡服務標準化”。主要有2個方面:在硬件設施方面,各類黨群服務中心統一使用山東省政務服務平臺系統,合理布局網口、網絡及自助服務終端設備,并在綜合服務區安裝視頻監控終端和硬盤錄像機。在網上服務方面,推行審批服務事項“網上辦”,與企業生產經營、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事項,能上則上、應上盡上、全程在線,實現審批服務“一張網”、企業群眾辦事“一網通”。
9.推行“經費保障標準化”。縣市區、街道(鄉鎮)黨群服務中心建設經費和日常運轉經費由本級財政承擔。城市社區黨群服務中心建設經費按原有規定落實,日常運轉經費由街道安排一部分,城市社區運轉經費和黨組織服務群眾專項經費承擔一部分,具體比例由各縣市區確定。黨建引領鄉村振興示范片區黨群服務中心建設經費和日常運轉經費主要由縣市區、鄉鎮承擔。
10.推行“監督檢查標準化”。主要是抓好4個監督:一是公示監督。按照政務公開、監督制約的要求,設置公示監督臺、投訴舉報箱,公布投訴電話和紀檢、政務服務機構監督電話。二是社會監督。定期邀請“兩代表一委員”、非公企業及黨員群眾代表到黨群服務中心檢查指導工作,聽取意見建議。三是評價監督。健全完善現場投幣式、網上投票、第三方評價及服務滿意度調查等相結合的服務評價體系,抓好查缺補漏,強化跟蹤問效。四是察訪監督。經常性開展明察暗訪活動,對損害群眾利益、影響黨和政府形象的,嚴肅查處、公開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