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壁市“路長制”工作細則(鶴壁路政電話是多少)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本細則依據《鶴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城市精細化管理試行“路長制”的意見》(鶴政辦〔2018〕34號)制定,供“路長制”工作人員和沿街商戶執行使用,確保“路長制”工作扎實推進。
第二條細則的目的是使全體參與者知曉“路長制”工作任務、責任和運行機制。
第三條細則的適用對象為各級路長、督導隊伍、路隊成員及沿街商戶。
第二章 工作任務
第四條“路長制”精細化管理工作目標:全面提高城市精細化管理服務水平,打造安全、整潔、有序、文明的城市環境,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第五條“路長制”路長工作內容:城市管理范圍內的所有道路(街路及小巷)均設置路長,實施網格化管理。路長作為道路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對市政設施、施工圍擋、物品擺放、門前四包、城市家具、環境衛生、綠化帶衛生、占道(突店)經營、公廁管理、環衛經費投入等工作進行檢查、督導和落實。
第三章 工作標準
第六條路段達到“十化”要求:凈化、綠化、亮化、序化、香化、美化、文化、智化、品化、彩化。
第七條路段等級分類:合格、優秀、優勝、示范和卓越,達不到合格路段標準的即為黑旗路段,達到優秀(含優秀)路段標準以上的即為紅旗路段。
(一)合格路段。道路清掃保潔達到“雙10”標準,道牙無塵、路無雜物、設施完好,路見本色;路邊無亂停亂放,無占道經營,門前“四包”落實,群眾滿意度達到60%。
(二)優秀路段。在合格路段的基礎上,道路清掃保潔達到“雙5”標準,道路無破損龜裂、無窨井沉陷,城市家具整潔靚麗,門前“四包”嚴格落實,門、窗、玻璃干凈整潔,外掛空調安裝統一美觀、外圍無塵,臺階、踏步、門前無煙頭、紙屑和污垢,立面整潔無亂貼亂畫和廣告,群眾滿意度達到70%。
(三)優勝路段。在優秀路段的基礎上,道路清掃保潔達到“雙3”標準,綠化帶無黃土裸露和缺株少株,道路融入文化符號,融入城市記憶,有標志性小景點或小雕塑,沿街休息座椅干凈整潔,群眾滿意度達到80%。
(四)示范路段。在優勝路段的基礎上,道路空間立面清晰干凈,架空線纜全部入地,市政設施彩繪美觀,沿街花木盆景擺放有致,道路亮化美化到位,群眾滿意度達到90%。
(五)卓越路段。在示范路段的基礎上,道路“十化”要求嚴格落實,街景設計以人為本、統一設計,文化墻融入歷史、文化、現代特色,街道風格與歷史、文化、產業匹配,群眾滿意度達到100%。
第四章 工作職責
第八條市級路長每季度對所負責路段巡查一次。
第九條區級層面工作職責
(一)區級總路長:由各區政府、管委會主要負責同志擔任,負責全區“路長制”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謀劃和指揮協調。每月召開“路長制”點評會議,評優評差,兌現獎懲,對全區“路長制”工作開展情況匯總、分析、點評通報,對下一步工作進行安排。
(二)區級副總路長:由各區政府、管委會分管城市管理工作的同志擔任,具體負責全區“路長制”工作的統籌安排、協調落實和監督指導,組織每周的觀摩點評,紅旗、黑旗路段的評比。
(三)一級路長:分包鄉鎮(街道)的負責同志擔任,負責落實各鄉鎮(街道)和社區“路長制”工作。
第十條鄉鎮(街道)層面工作職責
(一)二級路長:由鄉鎮(街道)的行政正職擔任,具體負責所轄鄉鎮(街道)和社區“路長制”工作的組織領導、謀劃實施和監督指導,每周對轄區內路長責任落實情況進行一次系統的督導檢查,并組織召開觀摩點評會議,每半月召開例會,對轄區“路長制”工作進行總結分析、查找不足、提出對策,推進工作開展。
(二)三級路長:由社區書記或主任擔任,帶領路隊成員全面負責轄區內“路長制”工作任務的具體落實,每日對門前四包落實情況進行巡察,督促落實責任,及時上報突出問題。
(三)巡查員:由各鄉鎮(街道)根據工作實際進行設置,負責每天對所轄道路進行日常巡查,及時發現并收集匯總各類問題,上報責任路長協調解決。
(四)監督員:由社區(村)城管專員擔任,負責督導所轄道路商戶門前“四包”工作的落實,適時進行動態督導,持續跟進問題處理辦結,定期向責任路長反饋意見。
第十一條相關部門工作職責
(一)交警:負責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渣土車違規行駛,道路路牙以下的機動車違章停放行為等。
(二)城管:負責查處亂擺攤設點、門頭牌匾破損等影響市容市貌的行為和現象;依法處理私搭亂建、亂堆物料、違規犬、餐飲油煙等行為;負責查處道路路牙以上的機動車違章停車行為,非機動車輛亂停亂放、占道(突店)經營等。
(三)市場監管:負責查處無照經營、食品衛生、違法戶外廣告內容等。
第五章 工作機制
第十二條“路長制”公示牌。按照節儉、美觀、明確的原則,在道路兩側適當位置,統一規范設置“路長制”公示牌,公示內容應包括:路長姓名、職責、聯系方式、“路長制”工作范圍和工作職責等內容。
第十三條“路長制”工作巡查機制。堅持“兩員”(巡查員和監督員)全天候巡查,社區級路長每日巡查兩次,街道級路長每周巡查兩次,縣(區)級路長每周巡查一次,做到問題及時發現、及時解決。
第十四條“路長吹哨,全員(部門)報到”聯動機制。按照“一路一長,一長一隊”的要求,加強路隊建設,路長吹哨,各相關執法部門30分鐘內要趕到現場綜合執法,做到路長指揮有力,隊員分工協作、商戶積極參與,形成路隊、部門、商戶、市民共建、共管、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完善基層管理體制,把黨建和治理結合起來,在賦權、下沉、增效上下功夫,以“吹哨”反映群眾訴求、發出集結令,以“報到”引領各部門響應、解決群眾問題。
第十五條“路長制”基層“三會”管理機制。社區級路長每月召開一次商戶聯合會,街道級路長每季度召開一次部門協調會,縣(區)級路長每季度召開一次黨員議事會,積極動員基層黨員、商戶、群眾力量,嚴格落實“門前四包”制度,建立銜接有序、協調順暢的基層管理機制,構建黨建引領、部門聯動、商戶自治、全民參與的社會治理模式。
第十六條“路長制”應急處置機制。對路隊發現的或上級部門督辦的不能直接處理的問題,社區級路長向街道級路長報告,街道級路長向縣(區)級路長報告,縣(區)級路長應安排應急處置隊對反映的問題進行限時處置。
第十七條第三方考評機制。引入第三方公司作為考核機構,由第三方公司檢查組明查暗訪,對全市道路進行全天候、全覆蓋檢查打分,對“路長制”路段評分考核,使考核的結果更客觀、更全面。
第十八條“路長制”觀摩講評機制。由街道(辦)每周、區每半月、市每月組織召開“路長制”工作觀摩講評會,對“路長制”工作落實情況進行分析、講評、通報,查找問題,總結經驗。
第十九條“路長制”工作評比機制
(一)定期評比、約談、曝光制度。以“路長制”路段為考核單元,定期評出“紅旗”路段5個、“黑旗”路段2個,對“紅旗”路段路長進行表彰,對“黑旗”路段所在區、管委會及“黑旗”路段路長在市級以上新聞媒體上進行曝光。在定期評比中,綜合排名倒數第一和被評為“黑旗”路段2條的區、管委會,直接約談區、管委會城市管理局分管領導。
(二)年表彰制度。年表彰結合環衛評比活動,在定期評比的基礎上,綜合年度市容環衛管理工作整體情況,對各區及相關責任單位進行綜合排名。利用每年城市管理工作表彰大會,對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進行表彰,并通過媒體、簡報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六章 術 語
第二十條一長:即責任路長,包括縣(區)級、街道、社區級路長。
第二十一條二員:即巡查員和監督員,由縣(區)、街道和社區選派。
第二十二條三會:即黨員議事會、商戶聯合會和部門協調會。
第二十三條四包:即落實門前四包責任——包市容衛生,包美化綠化,包秩序管理,包設施管護。
第二十四條十化:凈化、綠化、亮化、序化、香化、美化、文化、智化、品化、彩化。
第二十五條“雙10”標準:即道路清掃保潔達到每平方米10克以下,道路不潔10分鐘內清理完畢。
第二十六條“雙5”標準:即道路清掃保潔達到每平方米5克以下,道路不潔5分鐘內清理完畢。
第二十七條“雙3”標準:即道路清掃保潔達到每平方米3克以下,道路不潔3分鐘內清理完畢。
第二十八條路隊:即路長團隊。路隊的隊長由街道級路長或社區級路長擔任,隊員由監督員、巡查員、綠化員、環衛工、交警、片警、城管、市場監督員等組成。
第二十九條應急處置隊:即各區為全面落實“路長制”工作,而專門設立的應急處置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