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西縣“五抓”措施破解基層黨建“五大”難題(破解基層黨建工作難題)
一點定西網—隴西訊 隴西縣在抓基層黨建工作中,強化五抓措施解決五大難題,使基層黨建工作水平不斷提升。
抓隊伍,解決黨員干部不作為和慢作為的問題。一是選拔好干部使他們想作為。該縣在農村注重從思想好、作風正、能力強、潛心為群眾服務的優秀年輕干部中選派村黨組織書記,先后選派235名優秀干部到貧困村擔任黨組織第一書記、書記和副書記,選拔356名致富能人進入村“兩委”班子,新選聘23名大學生村官到貧困村任職,并把非貧困村的34名大學生村官全部調整到重點貧困村。在社區,通過依法選舉、公開招聘、選派鄉鎮干部等方式,配齊配強社區工作人員。二是從嚴管理干部使他們不敢不作為。該縣通過健全機制、加強學習教育、建立考核制度等,加強黨員干部的日常管理。全面推行干部“駐村雙包訪民情”制度56%的鄉鎮干部下沉到一線駐村包社,24小時輪流值班,面對面、零距離開展便民服務。三是多途徑提高干部素質使他們能作為。該縣堅持“請進來”和“走出去”相結合,全面推行干部能力提升“六個一”行動,按照干部人手1本學習讀本、每周組織1次專題學習、每次學習不少于1小時、每月向所包農戶宣講1次政策、每季度開展1次理論測試、每年開展1次考評的“六個一”要求,采取黨委中心組學習、領導講解、集中輔導、交流討論、專題講座等形式開展學習,著力增強基層干部政策理論素養。
抓陣地,解決無場所和作用發揮不充分的問題。該縣堅持“建、管、用”并重的原則,制定了《關于村級組織活動場所規范化建設的意見》和《隴西縣2013—2017年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建設規劃》,縣財政連續三年每年列支500萬元,拉動社會各類資金2400多萬元,對97個村級組織活動場所進行新建或改擴建,使全縣70%的村級陣地建筑面積達到200平方米、占地面積達到2畝以上,100%的村具備干部集中辦公、輪流值班和統一食宿條件。縣政府統籌各類資金882萬元,動員縣直部門單位籌資360多萬元,主要用于農村基層政權建設。同時,全面推行“10 4”開放式、標準化、規范化建設運行模式,在新建活動場所統一設置便民服務站、黨代表工作室、衛生室、社會管理辦公室、農家書屋等10個功能用房,切實發揮參政議事、教育培訓、文化活動、聯絡服務“四個中心”的作用。
抓載體,解決黨建與經濟工作結合不緊的問題。該縣針對各領域黨建實際,搭建不同的黨建載體,保證黨建工作與經濟工作緊密結合。在農村,圍繞實施鄉鎮干部“駐村代辦、強基為民”工程的深化拓展,聚焦精準扶貧,創新開展了“筑扶貧堡壘、做致富先鋒”活動,總結出了一套基層黨建推進精準扶貧的“黨員能力組團帶動型”等6種典型模式,帶動全縣20個村和3.5萬貧困群眾在發展馬鈴薯、中藥材等特色產業中脫貧致富;引導154個機關黨組織與191個村黨組織開展結對共建;動員40多家企業和120多家協會組織參與精準扶貧工作。在社區以打造“和諧型”社區黨建品牌為目標,在全縣11個社區實施了以民情搜集、服務提升、群眾監督、黨員引領、資源整合、社會和諧為主要內容的“黨群連心線”工程。在機關推進以“機關服務基層、干部服務群眾,民聲在一線傾聽、難題在一線破解、感情在一線融合、成效在一線檢驗”為主要內容的“一線服務行動”,有效解決了一批基層單位和廣大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解決了機關干部庸懶散拖、脫離群眾、脫離實際等作風方面的突出問題。在非公企業積極打造“一刻鐘黨建活動圈”。按照板塊化、網格化、集約化非公黨建工作思路,堅持以“四聯四共”為載體,先后培育形成清潔洋芋集團等“一刻鐘黨建活動圈”6個,實現了非公企業黨建由“單個”向“集群”、由“分散”向“聯合”、由“垂直管理”向“區域化管理”的大黨建格局轉變。
抓保障,解決村(社區)干部工作激情不高的問題。該縣為進一步激發村(社區)干部干事創業熱情,制定印發了《隴西縣村(社區)運行經費保障實施辦法》和《關于提高鄉村兩級公用經費補助的通知》,實現了村干部工資報酬年增長2000元、組干部工資報酬年增長600元、村(社區)辦公經費均達到15000元的目標要求。雖然縱向比起來,近幾年,全縣村(社區)干部的待遇明顯提高,但相對于目前生活成本和村(社區)干部工作量及和其他地區相比,村(社區)干部的待遇還是較偏低,針對這一實際問題,縣委組織部、財政局、民政局目前正在著手提高村(社區)干部的待遇和村、(社區)、黨組織黨建經費的調研,在調研成熟的基礎上,縣上將對村(社區)干部的待遇進一步提高,以激發他們有勁干事的激情。
抓機制,解決黨建重視不高和責任不實的問題。一是完善基層黨組織書記抓黨建述職評議考核制度,形成抓基層黨建工作的強大活力。二是建立基層黨建工作調研制度。結合實際,每年確定黨建調研課題并進行調研,為進一步加強基層黨建工作提供依據。三是全面推行黨建工作目標管理。堅持把黨建工作情況作為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和干部任免獎懲的重要依據。對黨建工作責任落實好、成效突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對思想不重視、工作不得力的提出批評,限期整改;對不認真履行職責,黨建工作存在嚴重問題沒有及時解決的,追究領導班子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四是建立黨建督查督導制度。定期不定期的對基層黨建督查和指導,夯實黨建工作責任,提升黨建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