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縣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黨組織書記工作補貼暫行辦法(非公黨組織書記每月工作補貼)
通化縣堅持把抓好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經費“剛性”保障,作為提高黨組織工作動力和黨建工作水平的基礎和前提,探索建立了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經費保障激勵機制,有效解決黨組織無錢辦事、動力不足等問題。
堅持高標準投入。為確保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黨建經費的穩定性,縣委建立了以財政列支和黨費撥返為主,企業稅前列支、企業贊助和黨員捐助為輔的“五位一體”經費保障體系。在財政投入上,按照每名黨員每年200元標準對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黨組織進行一次性撥付,黨員人數不足5人的黨組織按照1000元標準進行撥付,確保每個黨組織有不低于1000元的工作經費組織開展活動。為提高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黨組織組建率,縣委為新組建的黨組織一次性補助3000元。同時,制定下發了《通化縣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黨組織書記工作補貼暫行辦法》,按照黨委每人每月200元、黨總支每人每月150元、黨支部每人每月100元的標準,為黨組織書記發放工作津貼。目前,縣財政累計投入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經費500余萬元。
堅持科學化管理。為確保經費用在“刀刃”上,縣委制定下發了《通化縣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經費管理辦法》,明確黨組織工作經費主要用于組織黨員和入黨積極分子教育培訓;表彰先進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走訪、慰問和補助生活困難黨員;訂閱或購買用于開展黨員教育的書刊、資料和設備;維護黨組織活動場所及設施。工作經費日常開支,須經集體討論決定,由黨組織負責人審批。工作經費由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開設專門賬戶或在財務設立專門科目進行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實行會計、出納分設。將工作經費收支情況納入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黨務公開,黨組織每年定期向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報告黨組織工作經費收支情況。實行組織部、稅務局、財政局等多部門定期聯檢制度,對檢查中發現超范圍使用及截留、挪用等問題的,依法依規處理,并取消黨組織本年度工作經費使用資格。
堅持動力性激勵。縣委制定下發了《通化縣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百分考核暫行辦法》,量化考核內容,設置8個考核項目,20項考核內容。縣非公黨工委會同各成員單位組成聯合考核組,采取“聽取匯報、民主測評、個別談話、查閱資料”等方式,按照考核內容,對各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黨組織黨建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綜合考評打分排名。考核評價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總分達到85分以上的定為優秀;總分在60—84分之間的定為合格;總分在60分以下的定為不合格。為進一步提高黨組織工作積極性,縣委對考評排名前10的優秀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采取提升黨作經費、提高黨組織書記工作津貼的方式進行獎勵,并優先推薦黨組織書記作為“兩代表一委員”和勞動模范等先進人物人選。對不合格的黨組織,將視情況降低工作經費和書記補貼。
中共通化縣委組織部 楊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