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端端:給黨建活動經費織密“過濾網”(黨建活動的經費標準)
近日,財政部、中央直屬機關工委、中央國家機關工委日前聯合印發《中央和國家機關基層黨組織黨建活動經費管理辦法》。《辦法》嚴格規定了黨建活動經費開支范圍、標準和活動組織方式。明確黨建活動經費是基層黨組織開展黨建活動發生的直接支出,不能發放任何形式的個人補助,包括交通補助和伙食補助。(9月5日《人民日報》)
三部委研究制定的《辦法》聚焦中央和國家機關基層黨組織黨建活動經費的管理,對其做了詳細梳理,既包括來源保障,也包括如何使用,更包括公開情況等。和以往倡導性的寬泛管理不同,《辦法》不僅每一條款都很詳細,而且列出“負面清單”,從“源頭”控制,對活動經費分門別類,管理到“細枝末節”,很有針對性、可操作性。《辦法》出臺對中央機關黨建經費使用進行了全面規定和頂層設計,填補了制度空白,是從嚴管理基層黨組織的重大舉措,對規范黨建活動經費管理提供了制度支撐和基本遵循。
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亂花;公權為民,一絲一毫都不能私用。黨建活動經費是主要用于黨組織活動開展、活動場所建設、黨員的教育培訓、表彰獎勵和慰問等,是基層黨組織工作開展的基本保障之一,要把有限的經費用在刀刃上。然而,有些地方假借“黨員活動日”名義,采取虛構隱瞞方式套取現金,用黨建活動經費違規發放個人補貼;有的美其名曰“黨建調研”,實則花費大量時間到5A和4A級景區參觀“游玩”;有的白天參觀,晚上就將“公”字拋諸腦后,組織會餐或接受宴請,堂而皇之用黨建經費“報銷”。如此不僅違背了黨建活動經費“專款專用”的使用原則,更給公款消費披上了“隱身衣”,嚴重損害黨和政府公信力。
世界上怕就怕“認真”二字,共產黨就最講認真。《辦法》首次對中央和國家機關基層黨組織使用財政資金開展黨建活動進行了規范。比如,第九條,把黨建活動經費分解為租車費、城市間交通費、伙食費、住宿費、場地費、講課費、資料費和其他費用,并分別給出詳細定義,“灰色空間”一下子全沒了;講課費參照中央和國家機關相關培訓有關標準執行,也就是說,講課費再也不能隨便濫發了,必須嚴格按照標準來;第十六條八個“嚴禁”,列出“負面清單”,不能打著黨建名義公款旅游。還有,《辦法》要求中央和國家機關基層黨組織參加黨建活動的個人,不得領取交通補助和伙食補助,由此,堵住了發放個人補助的漏洞。
顯然,《辦法》秉持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原則,對癥下藥,多管齊下,對中央和國家機關黨建活動經費進行了更加具體的規范,力求“精益求精”,扎緊了“錢袋子”,念好約束權力的“緊箍咒”,讓黨建經費用到該用的地方,從根子上剔除黨建活動經費隱性“毒瘤”,給黨建活動經費織密了“過濾網”。這充分表明了黨中央是以“釘釘子精神”來抓基層黨組織建設,不讓歪風邪氣有泛起之機,體現了全面從嚴治黨的態度。
古語言:徒法不能自行。再好的制度,倘若不嚴格執行、不狠抓落實,就如鏡月水花、空中樓閣。一個行動勝過一打綱領,再好的規章制度只有落到實處,才能起到“規矩”之效。中央和國家機關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要嚴格按照《辦法》不折不扣貫徹落實黨建活動經費要求,要拿出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勁頭,善作善成,善始善終,堅決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對那些心存僥幸、頂風違規、不識時務、我行我素的人和事,一查到底,一律問責,使制度的有形之“劍”變成無形之“盾”,使權力沒有搞暗箱操作的空間,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稿源:荊楚網
作者:鄭端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