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經費保障 助力基層黨建(加強機關黨建工作經費保障)
過去,基層黨建經費普遍存在“撒胡椒粉”式的現象,黨建經費使用效率低、效果不明顯與難以追蹤等問題凸顯,為做到精準投入,強化黨建經費保障,對黨建經費分類精準管理,加強監管,是進一步建強黨建工作的必要措施。
為保證經費得到有效使用,在財政困難的前提下,保證每個社區每年30萬元為民服務經費以及10萬元組織辦公經費,并建立黨建工作經費撥付程序,堅持“立足支部、服務基層、專款專用”的經費使用原則,要求基層黨組織建立經費臺賬,如實記錄資金使用情況,做到票據手續完備,款物相符。建立經費管理使用專項檢查制度,財政所每年對基層黨組織黨建工作經費使用情況進行一次專項檢查,對使用不合理、不規范的基層黨組織,扣發或暫緩發放工作經費;對克扣、挪用黨建經費的基層黨組織,堅決追究當事人責任。
聚焦社區工作者薪酬待遇保障,建立“三崗十八級”薪酬體系,持續優化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制定標準,確保社區工作者薪酬有保障。明確社區工作者隊伍日常管理、評比激勵等各項舉措,建立社區工作者年度考核評議制度,按照“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確定考核等次,考核結果作為社區工作者續聘解聘、獎勵懲戒、優勝劣汰、崗位調整和職務晉升的依據。同時,根據工作實績、考核結果、群眾滿意度等方面,對應退出社區工作者隊伍的具體情形進行明確,建立獎優罰劣、能者上、庸者下的有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