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住建局科研項目管理辦法南京住建局科研項目管理辦法
南京住建局科研項目管理辦法
南京住建局科研項目管理辦法
為規范南京住建局科研項目管理,提高科研項目質量,保障項目順利進行,南京住建局制定了科研項目管理辦法。
一、項目范圍
本項目旨在規范南京住建局科研項目管理,提高科研項目質量,保障項目順利進行。
二、項目申請
1.項目申請單位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具有良好的信譽和業績;
(3)具有相應的科研能力和條件。
2.項目申請單位應當填寫《科研項目申請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項目申請報告;
(2)項目可行性研究論證報告;
(3)項目研究計劃;
(4)科研經費預算;
(5)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三、項目審核
1.南京住建局對項目申請進行審核,審核內容包括:
(1)項目是否符合規定范圍;
(2)項目是否具備可行性;
(3)項目是否具備科學性、創新性和實用性;
(4)項目是否符合預算要求;
(5)其他相關事項。
2.項目審核通過后,南京住建局向項目申請單位發出《科研項目通知書》,并告知項目進展和注意事項。
四、項目執行
1.項目執行單位應當遵守南京住建局相關規定,按時提交相關數據、成果和文件。
2.項目執行單位應當與科研經費支付單位簽訂相關協議,確保科研經費的正確使用和支付。
3.南京住建局應當對項目執行情況進行監管,及時發現和處理項目執行中存在的問題。
五、項目驗收
1.項目完成后,南京住建局應當組織專家對項目進行驗收,驗收內容包括:
(1)項目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2)項目是否達到預期效果;
(3)項目是否完成預算要求;
(4)其他相關事項。
2.項目驗收合格后,南京住建局向項目申請單位頒發《科研項目證書》。
六、其他規定
1.項目申請單位應當遵守相關規定,按時提交相關數據和文件,并對提交的數據和文件的真實性負責。
2.項目申請單位應當遵守相關規定,按時提交相關數據、成果和文件,并對提交的數據和文件的真實性負責。
以上就是南京住建局科研項目管理辦法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