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控 合同管理辦法
風控合同管理辦法
為加強合同風險管理,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護社會經濟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合同風險管理,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護社會經濟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管理辦法適用于合同風險管理的行政管理。
第三條 合同風險管理應當遵循合法、公正、誠信、公開的原則。
第四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在進行合同風險管理時,應當遵守本管理辦法的規定。
第二章 合同風險管理
第五條 當事人在進行合同簽訂和履行時,應當采取必要的風險控制措施,防止合同風險的發生和擴大。
第六條 當事人應當對其合同風險進行評估,并根據評估結果采取必要的風險控制措施。
第七條 當事人應當建立合同風險管理機制,制定合同風險管理計劃,并定期對合同風險管理情況進行評估和調整。
第八條 當事人應當建立合同風險管理信息庫,并及時更新信息庫中的數據。
第九條 當事人應當加強對合同條款的審查和確認,避免簽訂具有風險的合同。
第十條 當事人應當加強對合同履行的監督和檢查,避免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風險。
第十一條 當事人應當加強對合同風險的溝通和協商,避免合同風險的積累和擴大。
第十二條 當事人應當加強對合同風險管理的宣傳和培訓,提高合同風險管理意識和能力。
第三章 合同風險管理的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 違反本管理辦法的規定,造成合同風險的發生和擴大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 違反本管理辦法的規定,拒絕或者拒絕提供合同風險管理服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違反本管理辦法的規定,對合同風險管理行為進行阻撓、干擾或者破壞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四章 結束語
第十六條 本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法制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七條 本管理辦法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
2018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