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建引領提升基層治理現代化水平(黨建引領提升基層治理現代化水平的措施)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基層強則國家強,基層安則天下安,必須抓好基層治理現代化這項基礎性工作。”
基層是社會的細胞,基層治理是國家治理的基石。黨的全面領導是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根本保證。黨的基層組織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事關黨執政大廈的地基穩固。
推進以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建強、建好基層黨組織是提高基層治理現代化水平的基礎。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基層治理取得的主要成效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和加強黨對基層治理工作的全面領導,堅持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形成了群眾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的良好局面。
黨建引領基層治理不斷加強。充分發揮鄉鎮(街道)、村(社區)黨組織在基層治理中的領導作用,全面推行“黨建+基層治理”模式,切實把黨的組織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建立完善“黨委抓支部、支部管黨員、黨員帶群眾”的“抓管帶”黨組織體系,以基層黨組織體系帶動居民自治組織體系和網格化服務管理機制有效融合。
基層自治基礎全面夯實。健全黨組織領導的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深化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五個民主”實踐,促進基層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創新開展“線上+線下”村(居)務公開和監督工作。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一肩挑”模式,得到廣泛推廣,比例顯著提升。深化“鄰里自治”“院落自治”等“微自治”實踐,激發基層治理的活力,各地涌現出眾多具有示范效應的基層治理品牌案例。
基層服務效能顯著提高。2021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十四五”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明確了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的發展目標。各級財政每年投入社區建設專項資金,完善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提升社區服務功能。各地推行“一門受理、一站服務、全科社工”的服務方式,運用專業化、社會化方式提供公共服務。
基層平安生態日益穩固。推動法治社會建設,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營造崇法尚德的社會風尚。全面推行風險評估、聯合研判、交辦反饋、定期報告、督查督辦等機制,組織開展基層社會矛盾風險隱患排查化解等系列行動,群眾安全感顯著提高。
當前我國基層治理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
在“兩個大局”交織激蕩的大背景下,外部環境不穩定性、不確定性和城鄉發展不平衡、農村發展不充分的情況相互交織,影響基層和諧穩定的因素多元、多樣、多變。面對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基層治理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
黨建引領機制還需完善。基層黨組織對基層治理的全面領導和統籌協調還需進一步強化。個別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新業態、新就業群體中黨組織覆蓋和黨建工作覆蓋還不夠全面,少數地區“黨員干部到社區”停留在“報到”這一步,部分黨員在居住小區“潛水”“隱身”,參與屬地社區網格治理積極性不強,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發揮不充分等問題時有發生。
村居善治建設存在短板。少數村(居)民委員會建設不規范,村(居)務公開不到位,村規民約(居民公約)普及率不高,基層群眾自治架構與“抓管帶”組織體系、網格化治理機制銜接不暢。一些地方基層干部和群眾法治觀念淡薄,基層執法行為不規范、監督制約機制不健全;一些地方道德宣傳教育不夠深入,部分地區村級道德評議會等隊伍不夠健全,道德講堂作用發揮不夠明顯,群眾認可度不高。
矛盾風險防范尚不到位。基層社會矛盾風險總體上呈現低燃點、多領域、易激化等特點。婚姻家庭糾紛、瑣事糾紛等矛盾風險由“簡單型”向“復雜型”轉變,部分基層干部調節能力不強,基層調解組織專業化不夠,社會不滿情緒一旦在特定區域、特殊群體中淤積、發酵,小問題就可能引發大事端。
多元參與治理有待加強。基層治理隊伍總體學歷層次不高、專業知識不足。城鄉社區黨組織書記仍然存在“人難選、選人難”的問題。社區居民參與基層治理的意愿較弱,存在“干部埋頭干、群眾一旁看”的現象。社會力量參與的渠道不夠通暢、機制不健全,專業社會工作人才總量偏小,社區組織、社會組織、社會慈善資源等培育發展還不夠完善。
信息平臺應用仍有差距。基層治理過程中,各相關部門信息系統尚未實現有效的互聯互通,存在“信息孤島”“數據煙囪”“數字鴻溝”等問題。這些導致基層各類信息平臺資源整合能力弱、開放共享效能低,數據標準不夠統一,部門基礎數據互通渠道不暢。
基層治理薄弱環節的存在有以下幾點深層次原因。思想認識有待進一步提高。對基層治理重視不夠、理解不深、投入不足,沒有真正將其作為“一把手”工程來推進、作為“硬任務”來落實。體制機制有待進一步健全。當前各地基層治理領導體制不夠統一,聯動協同機制有待完善。減負增效有待進一步落實。鄉鎮(街道)、村(社區)、網格工作事項準入制度不完善,部分職能部門落實放權賦能存在偏差,將涉及安全執法等專業性強的事項下放到基層,基層“接不住”也“干不了”。工作作風有待進一步改進。部分基層干部宗旨意識不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尚未得到有效根治,身在基層卻不接地氣,對基層真實情況把握不準、底數不清,與社區居民的關系不夠融洽。
以黨建引領基層治理現代化的對策思考
新時代新征程,我們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全面領導,持續夯實基層基礎,推進以黨建引領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健全基層組織體系。推動城鄉社區基層黨組織體系、居民自治組織體系、網格化治理體系銜接融合,完善村(居)民委員會自治架構,加強公共衛生、人民調解等下屬委員會建設。加強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深化村(居)務公開、民主決策、議事協商等功能。建立完善社區黨組織領導協調,網格黨組織、物業黨組織和業主委員會黨組織良性互動的組織體系和工作機制。健全城鄉社區理事會、議事會、評議會等群眾組織,引導社會工作機構和各類社會組織積極參與社區治理服務。深化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社區志愿者、社會慈善資源“五社聯動”機制,激發基層治理活力。
完善政策制度。建議由黨委社會工作部門牽頭,在中央和省、市、縣分別構建基層社會治理領導協調機制,統籌部署基層治理重大任務,協調處理重大問題,壓實地方黨委、政府的主體責任。完善基層直接民主制度體系,加強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規范化建設,規范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工作職責和權責邊界。深入推進基層減負賦能,落實規范村級組織工作事務、機制牌子和證明事項的實施意見。
健全法律法規。修訂完善《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推進相關立法進程。總結掃黑除惡等專項行動經驗做法,強化社會治安整體防控,發展壯大群防群治力量,打造人防、物防、技防相結合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貫徹落實《信訪工作條例》,回應群眾合理訴求,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健全完善社會矛盾綜合治理機制。加強風險源頭防控,嚴防“黑天鵝”“灰犀牛”事件。
夯實智慧支撐。全面推進智慧社區建設,構建網格化管理、精細化服務、信息化支撐的城鄉社區智慧治理平臺,拓展社區治理、政務(公共)服務、便民服務和基層群眾自治等智慧化服務場景,不斷提升基層群眾參與度、滿意度。實現公益服務資源、群眾需求和服務項目在智慧平臺上及時匹配、有效對接,積極開展扶貧濟困、養老、兒童關愛(托育)、衛生健康、文體活動等社區公益服務。
強化工作保障。開展城鄉社區治理成效評估,將評估結果作為市、縣級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以及黨組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的重要內容。強化資金、資源等要素投入,加強基層綜合服務設施建設。研究出臺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意見,鼓勵人才扎根基層。提高社區工作者薪酬待遇,推動將城鄉社區工作者納入干部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健全招錄、培養、選拔、使用機制。
(摘自《黨建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