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實行非公企業黨組織黨建經費集中管理制度(非公企業黨建經費使用)
任丘市實行非公企業黨建經費鄉鎮黨委集中管理和稅前列支制度,多措并舉破解企業黨組織開展活動申請經費難問題,有效促進了企業黨建工作健康和諧發展。
一、稅前列支,明確黨建經費怎樣“出”。為切實保障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開展活動所需經費,由組織部牽頭,通過廣泛征求國稅、地稅等相關部門意見,,聯合制發了《關于實行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活動經費稅前列支制度的通知》,通過協調企業出資人,將非公企業黨組織工作經費納入企業管理費用,按照職工年度工資總額的3-5‰列入企業財務計劃,在稅前據實扣除,落實企業黨建工作經費,確保企業黨組織“有錢辦事”。
二、集中管理,明晰黨建經費怎樣“管”。 專門制發了《非公有制企業黨建經費集中管理辦法》,由鄉鎮黨委與建立黨組織的非公有制企業簽訂代管協議。鄉鎮黨委依托農經站或財政所設立非公有制企業黨建經費專用賬戶,每年12月下旬,企業黨組織根據相關規定和實際需要,編制下一年度黨建經費預算,經企業主同意后列入企業財務計劃,次年1月上旬,由企業財務部門直接將本年度黨建預算經費劃入鄉鎮農經站企業黨建經費專用賬戶,建賬保管。鄉鎮組織員辦公室負責黨建經費的資金審批,逐步形成了權責明晰、管存分離的黨建經費管理模式。
三、審核把關,規范黨建經費怎樣“用”。黨建經費實行專款專用,主要用于黨組織活動陣地建設、黨員教育培訓、召開各類專題黨建活動、慰問困難黨員、表彰優秀黨員等方面。經費使用堅持用前預批、用后報賬原則,按照“預審—批復—審核—報銷—備案”的流程進行,即企業黨組織開展黨建活動或購買相關黨建用品,須經企業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研究決定后,向鄉鎮組織員辦公室提交黨支部黨建經費使用申請接受預審;預審通過后,企業黨組織方可按經費申請計劃開展活動,活動開支由相關負責人先期墊付,妥善留存相關文字、影像資料和支出票據,作為報賬憑據;活動結束后,到鄉鎮黨委組織員辦公室審核報賬。
四、雙向督促,引導黨建經費怎樣“活”。為防止黨建經費成為賬面錢,鄉鎮組織員辦公室專門建立《非公企業黨建經費申請使用臺賬》,實時記錄企業黨建經費使用及剩余額度,對3個月以上不使用經費開展活動的企業及時了解情況、督促引導,促使企業黨組織圍繞職工需求和企業發展開展活動。同時,指導企業黨組織定期召開黨員(代表)大會公開說明經費使用情況,并在宣傳欄逐筆逐項進行公示,接受黨員職工監督。今年以來,全市非公企業黨組織共申領黨建經費8萬余元,利用經費組織慰問老黨員、黨員表彰、義務宣傳、志愿服務等黨建活動40余次。